我校“兰州理工大学两校区化粪池清掏服务项目(项目编号:LUTX2023-044)”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兰州鑫洁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投标文件正本中出现本项目另一供应商“兰州新环美管道疏通有限公司”印章,经磋商小组认定,上述行为属于“相互串通参与学校项目的”情形。
为净化学校采购环境,严格落实采购法律规定,根据《兰州理工大学供应商管理办法》第十七条、第二十二条规定,对“兰州鑫洁通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及“兰州新环美管道疏通有限公司”做如下处理: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年内禁止参加兰州理工大学的招标、采购活动。
特此公告!
兰州理工大学招标中心
2023年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