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部):
根据《兰州理工大学红柳一流学科建设实施与管理办法》(兰理工党发[2018]58号)文件精神,现将我校2019年红柳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学院(部)要认真学习领会兰理工党发[2018]58号文件精神,依托学院(部)学术委员会,成立以院长为第一责任人的学科建设管理组,深入研究各学院(部)的学科建设基础、把握学科发展方向,理清学科发展重点,确定优势领域、主攻方向和重点任务,通过学院党政联席会议集体讨论、研究和决定学科建设申报项目。
二、各学院(部)严格按照文件中确定的申报条件,按学科方向或一级学科填写《兰州理工大学红柳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并进行申报。
三、学科学位办、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初审。
四、各学科建设项目须在校学术委员会下设的学科建设专门委员进行答辩(用PPT进行陈述),并接受委员的现场质询。每个学科(学科方向)陈述时间不超过8(6)分钟。
五、时间安排
序号 |
工作内容 |
工作时间 |
相关单位 |
1 |
各学院组织填写红柳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及PPT。 |
6月17日~6月27日 |
各学院 |
2 |
学科学位办、科技处、人事处等相关职能处室初审材料 |
6月28日~7月3日 |
学科学位办 科技处 人事处 |
3 |
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审议材料(按照学科方向) |
7月3日~7月10日 |
学科建设专门委员会 |
六、工作要求
1.各相关单位要高度重视此项工作,认真进行论证讨论,编制申报书。
2.各单位严格按照时间表要求,及时完成申报材料。
七、材料报送
请学院(部)于2019年6月28日前,将填写的《兰州理工大学红柳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文字材料一式两份(加盖学院(部)公章,负责人签字)及电子版报送至学科学位办进行初审。
联系电话:2975170
附件:《兰州理工大学红柳一流学科建设项目申报书》
兰州理工大学学科学位办
2019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