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学校人事考勤制度,特制定我院教职工考勤制度如下:
一、作息时间
学校规定,我院总体按管理岗位考核。依据学校管理岗位作息时间规定,实行每周5天工作制,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2:30-6:00(住校外的教工,下午可提半小时下班),多媒体维护人员轮流值班。学校实行岗位津贴后,不再记加班,但我院将会根据具体情况,对加班人员给予适当补助。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人员的考勤,每月月底前上报院办公室。
二、请假程序:
工作人员请假按逐级审批程序履行手续,请假须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请假须向学院领导提出申请,办理手续后方可休假,紧急情况电话申请,过后补办手续。凡无故不打招呼而缺勤的,按旷工处理。
三、 病、事假、旷工情况的处理
1、工作人员请假须由分管院长审批后方可休假。本部门负责工作安排的调整;
2、当月累计3次出现无故迟到或早退现象的工作人员,经部门负责人提出,院领导批准后,按旷工情况处理;
3、对于病、事假、矿工情况的处理遵照人事处有关规定执行。
三、 婚假、丧假、公假、产假等情况的处理
按照国家相应法律法规和学校考勤制度的有关规定执行。
本制度从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