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资与社保科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工资收入政策规定;

2.负责教职工工资、津贴、补贴、绩效工资等待遇的日常管理及政策性调整;

3.负责全校教职工工资档案管理及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发放工作;

4.负责全校教职工校内岗位聘任及聘期内岗位任务考核工作;

5.负责全校教职工请假及考勤管理工作;

6.负责公开招考、调入、人事代理等各类人员档案审核、工龄认定、工资起薪;

7.负责高层次人才工作津贴的发放、调整工作;

8.负责全校教职工校内津贴的核发、调整,并根据考核结果核发年终奖励;

9.负责教职工职务、职称晋升等各类人员工资、津贴的调整;

10.负责年度劳资统计报表上报工作;

11.为学校相关政策制定部门提供劳资数据保障,并定期核定经费自筹部门人员工资及津贴标准;

12.负责办理教职工退休手续及延退人员审批事宜;

13.核发抚恤金、丧葬费,协助有关部门办理教职工去世后的丧事处理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14.负责伤残职工和遗属生活困难补助金的审批及发放工作;

15.负责探亲路费报销审批工作;

16.协助完成社保缴费基数、人员经费预算、公积金、取暖费等相关岗位的数据核定工作;

17.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手续办理工作;

18.负责全校在编教职工社会保险增减变动、缴费基数核定、个人门诊账户核算、社会保障卡办理、报批等工作;

19.负责退休人员档案材料核定、养老退休手续办理、养老金核定、养老金调待及发放工作;

20.负责退休人员每年的退休认证工作;

21.负责退休人员医疗保险异地安置人员的手续办理工作;

22.负责人事代理人员管理、“五险一金”核定缴费、报批及代理服务工作;

23.负责聘用人员公开招聘、人员管理、人事档案管理、服务工作;

24.负责聘人员聘用合同(协议)的签订、续订、解除和终止,以及相关手续的办理工作;

25.负责校聘人员的各项社会保险的参保手续办理、缴费基数核定、人员增减变动、报批等工作;

26.负责全校各类人员养老保险参保数据采集,养老关系接续、转移、报批等工作;

27.负责组织技术工人技术等级考试报名、培训、考核、资格证办理工作;

28.审批临时用工计划、宏观调控用工规模和使用方向;

29.负责在编教职工养老、医保数据库,聘用人员社保数据库、退休人员养老数据库的维护和管理工作;

30.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工伤的鉴定及事故申报工作;

31.协助人事、劳资岗位完成每年的各项报表工作;

32.负责残疾人管理及残保金核算申报工作;

33.负责劳务派遣、劳务外包的管理服务工作;

34.负责劳动争议、劳动纠纷的调解及处理工作;

35.负责全校各类人员社会保险相关证明的开具工作。


联系人:胡老师 0931-29766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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