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处

人事处是负责学校人事管理工作的行政职能部门,主要职能是:

以师资队伍建设为核心,以科学、规范管理为手段,以优质服务为宗旨,全面贯彻执行国家和省上的人事劳资政策,研究起草全校人事、劳资及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等制度方案并组织实施,在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的总体框架下,做好师资队伍建设、岗位设置及全员聘任工作。

负责各级各类优秀人才的引进、选拔、管理和考核,组织各类高层次人才申报及评奖工作。组织实施全校各类人员的学历教育、业务培训和进修提高,负责赴校外进修人员的审批及管理工作。负责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负责组织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监督管理及考核、鉴定和奖励,负责校内津贴的管理协调和评定工作。负责办理教职工的补充、调入、调出及离退休手续和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军人的安置工作。负责各类人员的工资、福利及各种津贴的审核和管理,办理教职工社会养老保险(统筹)工作。管理全校教职工的人事档案,做好学校人事数据库的建设工作。负责有关人事方面的信访接待和统计、报表、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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